(经2018年7月14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,7月22日印发实施)
为落实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》,以考核促进广大教师“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”,争做 “四有”好老师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一、组织机构
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负责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全校师德考核工作,审定考核结果。各学院(系、部、所)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。
二、考核范围
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学校全体教师(包括教学为主型、教学科研型、科研为主型和科研推广型教师),包含在校短期工作或以学校名义署名发表作品的兼职教师、访问学者、进修教师等。
三、考核方式
与学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以及岗位聘用工作同时进行。
四、考核内容
从政治素质、品行修养、业务素质和仁爱之心四个方面,依据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》(附后)所规定的师德师风考核项目为考核内容。
五、考核程序
各学院(系、部、所)要依据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》负责组织实施,结果要进行公示,并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六、考核结果
师德师风考核结果,分为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。师德师风考核“优秀”人员的比例,最高不得超过本单位考核总人数的10%。
七、考核结果认定与复议
学校师德师风工作组办公室审核各学院(系、部、所)的考核结果,并受理教师的复议申请。若有问题,报请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,作出综合评议,并将最终考核结论,以书面形式告知各学院(系、部、所)执行。
八、考核结果的运用
1.师德师风考核结果,作为教师工作考核、岗位评聘、职称晋升、研究生导师遴选、工资晋级、干部选任、评奖评优、申报人才计划、申报科研项目等的首要条件。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,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。
2.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“不合格”的,当年年度考核定为“不合格”,由人事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若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,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者,调离教学岗位;对有严重失德行为、影响恶劣者,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,直至解聘。并报请教育主管部门,撤销教师资格,列入禁止从教名单。
九、附则
本考核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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